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账务如何处理?

2024-05-01 11:23

1.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账务如何处理?

一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大部分属财政性资金,一般应对其进行单独核算,业务相对单纯,但如不理清思路,也容易出现账务处理混乱现象。通用的建设帐务处理一般如下做法
一、收到财政等基建拨款时(“基建拨款”科目应根据核算需要设置“以前年度拨款、
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款”等明细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 

二、用拨款购买设备时 

借:设备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三、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时 

借:预付工程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贷:银行存款 

四、向施工企业预付备料款或自行购买材料时 

借:预付备料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预付备料款时) 

贷:银行存款 

五、向施工企业结算支付工程款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贷:应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 

银行存款 

六、发生除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设备投资以外的并能单独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种
其他投资时(如购置房屋和办公家具等) 

借:其他投资 

贷:银行存款 

七、发生江河清障、城市绿化、项目报废等特殊支出时 

借:待核销基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发生的待核销基建支出,应在下年初报经批准后冲销有关资金来源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等 

贷:待核销基建支出 

八、发生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监理费等待摊投资时 

借:待摊投资—明细项目 

贷:银行存款 

待摊投资有直接分摊和间接分摊,间接分摊一般采用概算比例法和实际比例法两种。应
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一并结转应分摊的待摊投
资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待摊投资 

九、建设项目自用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时 

借:待摊投资 

贷:固定资产 

十、资金来源方的各种本年拨款项目,在年度决算批复后,下年初建立新账时,即转入
“以前年度拨款”项目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等明细科目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十一、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的年末数,在年度财务决算批复后,第二年年初与相应的资金
来源对冲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同时,在单位经费账上记录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账务如何处理?

2.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账务如何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
自筹基建款所谓自筹基建,就是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以外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建项目。为了核算自筹资金转存财政基建专户的情况,单位预算会计要求设置“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强调资金来源必须是单位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以外的自筹资金(但不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及修购基金安排的款项和拨入专款)。从核算性质上讲,它属于支出类账户,开设该账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落实年终结余,便于安排下年收支预算。同时也是为了区分它与事业支出、经常性支出以及专项支出的性质、核算内容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如果不把用于基建的这笔资金转入结余核算,则年终结余的会计信息就不真实,也不符合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因此,每年年终都要将其差额转入结余核算,转账后本账户应无余额;本科目不需设明细账户。

3. 行政单位如何将基建帐并入行政大帐

1、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
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2、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
3、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4、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5、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6、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扩展资料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
(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
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行政单位如何将基建帐并入行政大帐

4. 行政单位如何将基建帐并入行政大帐

1、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
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2、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
3、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4、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5、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6、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扩展资料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
(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
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5. 急求基建账务处理: 我是事业单位的,刚接触基建账务,请教一下高手这个账怎么做?

按规定,基建项目要单独开户核算。

1、借:在建工程-基建前期费用 25000

        贷:其他应收款-基建前期费用 25000

2、把所有基建费用都集中在“在建工程”科目就可以了。
3、收到的拨款做到“拨入专款-基建款”,基建结束后,把“在建工程”转入“专款支出-基建”,“拨入专款”再和“专款支出”抵消算出结余或不足。

急求基建账务处理: 我是事业单位的,刚接触基建账务,请教一下高手这个账怎么做?

6. 急求基建账务处理: 我是事业单位的,刚接触基建账务,请教一下高手这个账怎么做?

按规定,基建项目要单独开户核算。
1、借:在建工程-基建前期费用
25000
贷:其他应收款-基建前期费用
25000
2、把所有基建费用都集中在“在建工程”科目就可以了。
3、收到的拨款做到“拨入专款-基建款”,基建结束后,把“在建工程”转入“专款支出-基建”,“拨入专款”再和“专款支出”抵消算出结余或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