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tainability report是什么意思

2024-05-17 08:13

1. sustainability report是什么意思

sustainability report

可持续发展报告;可持续性报告;永续性报告

例句

1.to address sustainability , produce a sustainability report covering and relating economic ,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issues.
制作一份可持续发展报告,内容涵盖有关经济环境及社会的事项,以处理可持续发展工作。

2.To prepare an annual environmental sustainability report.
编写可持续发展环境年报。

3.That year, Eaton published its first combined Annual Report and Sustainability Report.
当年,公司首次合并发布年度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

4.He pointed out that, Greece has far away from the back on the right track, the debt sustainability analysis report would be very bad.
他指出,希腊已经远离正轨,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报告将十分糟糕。

5.Second, the report focuses on the sustainability of public sector debt, while ignoring that of the private sector.
第二,这份报告聚焦于在公共债务的可持续性,却忽略了私人部门。

sustainability report是什么意思

2. 希腊的债务救助方案具体内容是什么?为什么民众都反对?

  

公投票上所列出的问题是:“是否必须接受欧盟委员会、欧洲中央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2015年6月25日提交给欧元集团的协议计划,以及构成其联合建议的两个文件?文件一:完成目前及后续计划的改革;文件二:债务可持续性初步分析。”参加投票的选民必须在“接受”与“不接受”,或者在弃权的空白票之间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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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全国政府性债务大审计对信用债券基金有什么影响

这是我参考市场的大神的观点后自己写的审计对固定收益市场的影响,写的不好,楼主随便看看。对债市的影响与对信用债开放式基金的影响基本同步,影响大小取决于具体基金产品的持仓结构,楼主自己判断下。
债市方面影响
地方债务治理的核心是规范清理融资平台,实现对地方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管。此次政府债务审计的主要目的仍是为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摸底,而非引爆债务风险。
(1)债券观点:地方债务先查后管,对城投债不利
 1、此次审计长期看对控制地方债务的野蛮扩张有利。
地方债务治理核心是规范清理融资平台,实现对地方债务的全扣减管理和动态监管。长期看,地方政府债务野蛮扩张的局面将受到控制。
2、审计结果公布前后,市场均存在城投评级下调及机构抛售压力,对城投债不利。
此次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相比2010年底地方债摸底调查,此次审计纳入了乡级债务,另外影子银行渠道等增加了地方债务的隐蔽性,债务存在超预期可能。债务超预期,将增加市场对地方债务可持续性的担忧从而出现系统性调整。债务治理过程中,融资规范化,渠道可能收窄,债务面临不能接续的信用风险,存在出现个别信用事件的可能。回顾2011年6月审计署报告发布,城投净价连续下跌,至10月份已有部分城投收益率超10%。近期信用债遭遇罕见评级下调潮,其中不乏城投债,预计此次审计署调查将更加细化,城投债的信用风险也更易暴露但整体可控。
3、分地区来看,重点关注中西部城市城投及东部政府债务过高城市。
中西部城市:在不考虑中央直接财务支持中西部城市开发的情况下,中西部城投财务稳定性和偿付能力较差,且中西部基建投资高峰还没过去,存在资本开支压力,中西部城市城投债及低评级城投债存在较高信用风险及评级下调压力,应规避中西部城投和低评级城投。根据海通证券的一项最新的调查显示,按照财政、土地收入对城投债务的保障能力排名后,需重点关注甘肃、江西、重庆、湖南四省的城投债务问题。
东部城市:日前路透社发布新闻《江苏将是中国地方债务噩梦的代表》中指出,根据渣打银行、惠誉和瑞信的估算,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在整个国家经济产出中的占比可能在15%到36%之间,如果以世界银行2012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这个数字可能高达3万亿美元。根据评级机构和智库分别获取的片段信息,江苏因为对成本高昂和形式多样的融资的依赖而被认为可能是债务负担最严重的省份,这种做法意味着相对便宜的银行贷款和土地销售收入已经不能满足当局的融资需要,江苏极有可能是中国省级区划中最严重的债务风险。
(2)资金面观点:对资金面冲击有限,流动性持续温和紧缩,难以出现6月钱荒情况。
此次审计风暴再次来袭,再加上钱荒对市场预期的冲击,难免令市场对城投债的风险担忧加剧,但仍需考虑到此次审计发生时点的市场环境已与前期不同。
在经历了4月来的债市风暴、对城投债的风险预期以及6月流动性紧张的冲击过后,一些机构尤其是一些交易性机构的杠杆比例已经明显下降,城投债的风险已经在预期中部分消化,若未来信用风险暴露,城投债的抛售压力也较原来大为降低,城投整体收益率上升幅度有限,但不排除有个别信用风险出现的可能。
尤其是从流动性角度来看,6月份极端紧张的状况已有所缓解,且7月30日央行在停止连续5周的公开市场操作的情况下逆回购,稳定了市场情绪,下半年整体资金大概率持续温和紧缩,出现极端情况概率小,对市场流动性冲击有限。
四、宏观方面影响
整体看来,此次地方债务审查超预期概率不大。这届政府的主调是维稳加改革,守住底线,加速转型。此次地方债务审查的目的仍一方面是了解地方政府债务的系统性风险和结构性风险,属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范畴,主动引爆局部高危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概率低,超预期概率低,但仍不排除印发局部债务风险。
短期经济影响负面。经济增速可能进一步受限,资金紧平衡状态延续;政府融资渠道短期收窄,银行议价能力上升,融资成本将上升;预期冲击前期已部分消化,预期冲击有限。

全国政府性债务大审计对信用债券基金有什么影响

4. 求好心人帮翻译一下,不要翻译器翻译的

2.2。在计量规范使用的变量
一套独立的变量包括28个宏观经济指标,主要结论:从对债务可持续性的文学,特别是这些变量基本上衡量外债负担,注定了它的服务,一个国家的的外币发电能力的资源量,货币和金融的外部条件,以及净资本流动
2.3。事件研究分析
事件研究分析,探讨如何解释变量围绕默认情节的行为,并给一个图形解释it.2事件研究分析的结果显示在图是一个有用的工具。 1:大胆的水平线代表变量的平均值,在平静的时期,而实线显示在周围有95%的置信区间的确定,由两条虚线的应力随时间的变量的平均值。时间的推移,从T-3 T + 3,其中t是在这一年中我们的债务危机的指标是等于一体的首次,从而预示着危机进入。
事件研究分析表明,结果如下:
- 外债还本付息的措施是显着不同,在危机时期,宁静倍利息支付外债,平均54%水平ofnternational储备是在平静的时期,在危机前一年增加一倍以上,并成为越来越危机的一年,并在下面的一个较大的债务总额的服务,以及包括本金付款,显示了类似的模式,不管它表示,作为国际储备的百分比或出口;对外总
债务运行危机期间的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并在t + 1,显着高于其在平静的时期,平均高出; - 国际储备水平的措施,在危机期间改变反对宁静倍显着:特别是外债总额的百分比的储备水平在宁静的时间到危机前一年的14.4%显着下降25.2%;
- 显着地降低经济的开放程度,除以GDP,出口和进口的总和计算,在今年金融危机前,在平静的时期,平均从47.5%到36.3%,这一结果可以归因于进口增长(从宁静期间平均在危机前一年的9.5%到1.6%)和出口增长都在减少(表格8.5%至0.4%);
- 一些短期债务显示有趣的功能:国际储备,短期债务的措施,例如,急剧增加的运行危机,从约220%至383%。

5. 什么是世界经济可持续增长

实现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重大课题,既关乎世界各国当前的发展进程,也关乎全人类的发展未来。世界各国有远见的政治家和负责任的企业家,都应该为此而共同努力。 

从目前全球经济发展看,一些重要的特点和趋势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主要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前所未有地提高了人们认识和把握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的能力,为人类推动生产力发展和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强大支持;国际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加快,各国经济发展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各国实现经济合作共赢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由于历史和现实等方面的原因,世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发展中国家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外部经济环境仍在恶化,南北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新的贸易壁垒和保护主义不断出现,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面临困难;能源、资源消耗大幅度增长,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问题严重;包括地区冲突、恐怖主义在内的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威胁着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进程。因此,可以说,人类的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正确选择只能是推进合作共赢,我们的共同目标只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从自己的发展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每个国家的发展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今天的发展既是昨天发展的继续,又是明天发展的基础。要实现国家发展的长远目标,在制定发展规划、选择发展战略、确定发展道路和实施发展举措时,必须既考虑眼前的发展要求,又考虑未来的发展需要,既着力改善民众的现实生活,又重视发展的长远利益。为了推进合作共赢、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支持和推动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发展,努力保持全球经济稳定增长。发展是解决发展中国家各种问题的根本之策,也是解决全球各种问题的基础条件。要推进合作共赢、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积极推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发达国家应该更多地关注和考虑广大贫穷国家的需求,尤其要下气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步伐,尽快缩小日益拉大的南北发展差距。这是实现合作共赢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促进发展中成员的发展,应该成为亚太经合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发达国家应切实减免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增加对他们的不附加条件的官方援助;应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增强科技发展能力,挖掘市场潜力,使发展中国家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应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改革国际经济、贸易、金融体制,消除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主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应在平等的基础上推进南北对话,同时广泛开展南南合作,加强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减少经济全球化可能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风险,推动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目标。 

第二,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对这个国家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同的发展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在当今新的时代条件下,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世世代代永续发展。 

第三,构建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人类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发展绝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否则,将使人们付出沉重代价,最终也会危及发展本身。发展要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道路。要注重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大力抓好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提倡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要在资源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建立全过程和全面节约的管理制度,构建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生存质量的重要基础。要尊重自然规律,根据自然的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废弃物的再次利用,加快治理环境污染和促进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坚决禁止各种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 

第四,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努力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世界的持久和平和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经济增长的成果被公正、公平、合理地广泛分享的基础上。世界各国相互学习和借鉴发展的经验,加强资金、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资源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对推动各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开技术出口限制,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消除各种贸易壁垒。要通过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建设开放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亚太经合组织应该继续推进茂物目标的实现,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亚太经合组织原则,积极开展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安排,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增强共同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要加强各国企业界的交流,支持企业更加主动地开拓对方市场,积极探索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扩大相互投资。要扩大国际经济决策的基础,使发展中国家充分参与国际经济决策和合作。

什么是世界经济可持续增长

6. 如何规范我国的债务规模和债务结构

推行财税体制改革。改变现行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配置不合理的现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使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通过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政府收入,增强地方政府债务偿还能力及其可持续性。同时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这种局面,大力推行PPP模式,让民间资本融入,为地方政府腾挪出更多的资金空间。
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立法。为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提供基本法律依据,使其在法律制度框架内进行举债融资活动。应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系统性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举债程序、债务偿还或有债务的法律责任及债权人权利保护等内容。要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禁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违法担保行为及变相融资行为。
健全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制度。应根据不同地区的GDP、可支配的综合财力等因素,制定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标准,使债券规模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地方政府之间合理配置。还应推行交易机制市场化,改变金融机构作为持有主体的单一结构,使居民逐步成为地方政府债券的重要投资者,激发地方政府债券二级市场的活力。可以尝试建立地方政府债券保险制度,使地方政府债务由中央政府兜底的政府行为转向由保险提供偿还保障的市场行为。
建立长效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地方政府债务去杠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防范可能引发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因此应该从事前、事中、事后建立包括债务规模控制机制、债务资金运行管理机制、债务处置机制、债务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债务监管机制和债务问责机制在内的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7. 如何评价《马约》规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参考值的政策效应

财政赤字率和债务率--马约标准与国际安全线  作者:罗云毅文章来源:中国权威经济论文库  [摘要]在当前关于我国财政政策的讨论中,欧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提出的赤字和债务标准(以下简称马约标准)经常被有关人员引为所谓的“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实际工作亦在某种程度上受这一标准的影响。然而这是值得讨论的。综合分析后,作者认为,如果一定要用赤字率和债务率来描述财政状况的可持续性的话,那么马约标准是一个在特殊历史条件下,针对“准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系数很高的风险控制标准。这个标准的安全系数是如此之高,以至欧盟自己也无法完全严格执行,不得不采取一些变通做法。因此,对社会经济条件各不相同的其它国家而言,该标准显然难以成为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国际标准。对一个大国的财政整体来说,其适用性更值得考虑。  在当前关于我国财政政策的讨论中,欧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提出的赤字和债务标准(以下简称马约标准)经常被有关人员引为所谓的“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实际工作亦在某种程度上受这一标准的影响。然而这是值得讨论的。  一、马约标准是九十年代欧共体成员国加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标准  欧共体马约,即《欧洲联盟条约》,因欧共体国家首脑于1991年12月在荷兰小城马斯特里赫特就条约内容达成协议而得名。根据马约规定,欧洲联盟有三大支柱,其一是经济货币联盟,其二是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其三是司法和警务合作。所谓马约标准,是就建立经济货币联盟而言的。  按马约规定,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最终目标是建立欧洲中央银行并用统一的欧洲货币取代各成员国货币,实现使用单一货币。这一进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1年7月1日开始,主要任务是争取所有成员国货币加入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取消外汇管制,实现资本自由流动。第二阶段从1994年开始,其任务是要实现各成员国的“经济聚合(即在通货膨胀、利率和财政稳定性方面较差的成员国应当接近较好成员国的水平)”,为第三阶段做准备。第三阶段从1997年开始,是最后阶段,其任务是最终实现统一货币和建立独立的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根据协议规定,在1996年底以前必须对各国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审查。如多数国家不能达到经济聚合的标准,则第三阶段推迟到1999年初开始,届时由达标国家实行统一货币,而没有达到聚合标准的成员国将被暂时排除在欧洲经济货币联盟之外,即不能将它们的旧货币兑换为欧元并对所有商品和服务以欧元标价,但以后可在达标时随时加入。  在三阶段中,第二阶段是关键。由于当时欧共体内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南北差距明显,各国政策也不尽一致,在欧共体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德国认为,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匆忙进入联盟最后阶段,不但难以实施统一的经济货币政策,而且很可能弱国拖累强国。因此,德国竭力主张在步入联盟最后阶段之前,成员国必须实现所谓“经济聚合”,达到相应标准才有资格加入联盟,并一再强调这是它接受联盟的核心条件。当时虽然某些南欧成员国,如意大利、葡萄牙、希腊对此颇不情愿,担心可能被长期排除在经济货币联盟之外,但由于德国的坚持,同时这一主张客观上符合走向联盟的实际需要,因此最终为大多数成员国所接受。为此,马约规定,在最终步入经济货币联盟最后阶段之前,成员国应当实现“经济聚合”,并明确制订了判断某一成员国是否已实现“经济聚合”的四项标准:  1、价格稳定,即该成员国最近一年的通货膨胀率不应超出物价状况最为稳定的三个成员国平均通胀水平的1.5%;  2、财政状况稳定,指成员国财政不应有“过度赤字”,一是赤字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应超过3%,二是政府债务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应超过60%;  3、汇率稳定,指成员国货币的汇率波动至少在两年内保持在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所规定的正常波幅内,未对任何其它货币贬值;  4、长期利率稳定,即成员国长期政府债券利率不得超过三个通货膨胀率最低的欧共体国家平均水平的3个百分点。  很显然,就其直接产生背景而言,马约关于财政赤字率和债务率的标准与其它三项标准一样,都只是欧共体成员加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入围标准。尽管这一标准确是对财政稳定状况的某种度量,但其本身并不直接具有与财政可持续性,或与财政风险度相关的所谓“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的性质。  二、关于马约标准没有形成“国际安全线”的共识  鉴于欧盟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马约又第一次从财政稳定的角度提出了国际间财政状况比较标准,因此该标准在国际上财政可持续发展研究中有一定的影响,也确实有研究人员用马约标准与本国财政状况进行比较,这是不难理解的。但应当明确指出的是,时至今日,国际经济界并没有形成将马约标准作为“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的共识。  第一、世界上主流经济学教科书都未将马约标准作为衡量一国财政状况的“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例如在美国最新的一本流行公共财政教科书中,作者虽然对马约标准做了介绍和评述,专门指出关于政府预算赤字和债务的标准是要害,甚至谈到“美国在1997年就达到了该要求”,但还是没有就这一标准是否具有国际比较意义进行任何探讨。萨缪尔森、斯蒂格利茨、曼昆等著名经济学家撰写的经济学教科书虽然也都讨论了预算赤字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问题,但均未涉及马约标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莫迪里亚尼及其它一些经济学家在1998年还对马约的赤字标准提出了批评,认为财政政策的紧缩是欧洲高失业率的原因之一。这说明他们也没有将马约标准认同为具有普遍意义的“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  第二、世界银行等权威性国际金融组织也未将马约标准作为世界通用的、衡量一国财政状况的“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例如在今年初世界银行对我国财政状况提出的研究报告中虽然提到我国财政赤字率从1998年1.8%.上升到1999年的4%,然后又降到2001年的3.2%(原文如此),同时也表示了对我国债务率的关注,并倾向于建议我降低赤字水平,但没有提到什么“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  第三、即使在欧盟内部,似乎也没有经济学家将马约标准上升为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标准。如欧盟负责贸易事务的高级官员德弗莱涅先生就认为,欧盟各国为了加入货币联盟强行把赤字降下来,实际上限制了财政的作用。又如对马约标准有深入研究的意大利教授LuigiLPasinetti1998年在《剑桥经济》发表了一篇题为“马约3%赤字率参数的神话与谬误”的文章。对人们所关心的3%的赤字率和60%的债务率这两个关于财政可持续性的参数,他明确指出没有人能够给出任何似乎合理的解释。在推测60%的债务率标准或许是来自当时欧洲各国的大致的平均值(其中法国和德国与之比较接近)时,LuigiLPasinetti教授对3%的赤字率标准持明确怀疑态度,认为无法证明这一标准是财政与货币稳定的绝对必要条件。值得指出的是,按LuigiLPasinetti教授依据其模型对OECD国家的实际数据进行检验的结果,至1996年末,欧洲国家中只有意大利和比利时的财政状况是在可持续区域之内,而当时这两个国家的债务率恰恰是最高的,分别达到126.8%和124%!。  第四、近年来国际上对日本的经济状况讨论颇多,而且都注意到了其财政的赤字率债务率已经达到了非常高的水平,但还鲜见有直接以马约标准为国际通用尺度衡量其可持续性的。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如果以马约标准为财政政策可持续性的国际标准,则日本早在九十年代中期的赤字率就已超过这一标准(1996年为7.4%),那么日本政府在最近几年所执行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早就应该停止了。而这样的政策主张显然并不符合日本经济的运行实际:在需求不振,利率水平为零,投资收缩,物价水平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尽管其赤字率和债务率已远远超过马约标准(2001年末的债务率高达130%),日本的财政政策显然还应保持其扩张性。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日本政府“削日本经济之足,适马约标准之履”,在最近几年不是执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而是以超过马约标准这一所谓的“国际安全线”或“国际警戒线”为由,转而执行收缩性的财政政策,削减公共支出,其经济运行状况显然将更加恶化。实际上,当1997年日本的经济状况刚有所好转时,日本政府为了减轻财政压力,随即调整了财政政策方向。其结果是对总需求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促使日本经济又一次进入萧条,这是应当引以为训的。  三、马约标准与财政可持续性“安全线”的关系  虽然马约标准不是财政可持续性的“国际安全线”,但该标准毕竟是第一次对不同国家财政稳定状况提出的一种统一要求。因此,当考察财政可持续性“安全线”或财政风险控制线问题时,马约标准的性质,或其与财政可持续性的“安全线”之间的关系依然是一个不可回避、挥之不去的问题,要求人们做出回答。  无论是现代经济实践还是经济理论都不能提供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科学的财政可持续性度量标准,这使得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很困难,但我们可以从马约标准产生的背景特征中找到某种研究线索。  第一、马约标准本身具有相当弹性  在明确地将3%的赤字率和60%的债务率作为衡量成员国财政赤字是否“过度”的参考值的同时,为保持一定的灵活性,马约又提出了一些变通条件,使得马约标准本身具有相当弹性。例如对赤字率标准,条约规定,如果成员国赤字率高于3%,但明显地持续下降并接近3%,或仅是例外地或暂时地略高于3%,则不应被视为“过度”。但对什么是“明显地持续下降”,什么是“例外”、“暂时”或“略高”,条约均没有给出明确的数量界限。应当承认,尽管如此,赤字率标准在实践中执行得很好,1997年以来还没有哪一个成员国的赤字率超过该标准的。债务率标准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由于一些欧共体国家,特别是意大利和比利时的债务率与马约标准相差甚远,要求其很快降下来不现实,因此条约也提出了一些变通条件,即当某一成员国的债务率高于60%时,只要“有足够的降低并正以令人满意的速度趋近参考值”,则也不应被视为“过度”。同样地,对什么是“足够的降低”和“令人满意的速度”,条约也没有给出明确的数量界限。于是乎,比利时的债务率从1992年的129%“以令人满意的速度”降至欧洲经济货币联盟最后阶段开始的1999年的115%;意大利1992年的债务率为108.7%,1994年为124.9%,1999年为114.5%,虽比1992年还有所上升,但比1994年还是有了“足够的降低”,最后比、意两国都顺利过关,成为了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成员。由此可见马约标准的弹性之大。  另外,还应指出一点,即马约规定在判断成员国财政赤字是否“过度”时除实际数值外,还要考虑其他因素,包括该成员国的财政赤字是否超过了政府的投资支出和其它相关因素,如成员国中期的经济和财政状况。马约对此虽然没有给予的阐述,但其含义是明确的,即如果财政赤字都是用于政府资本支出的,如果成员国的其它指标均令人满意,中期发展前景很好,则欧盟在判断该国赤字是否“过度”时将持宽松态度。显然,这种额外考虑又赋予了马约标准更大的弹性。  第二、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建立是现代经济史上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其困难是空前的。马约标准就是在这一特定历史条件下,为达到特殊目的提出来的。为把欧共体中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历史上恩恩怨怨不断的十多个国家在较短时间内整合成一个经济整体,各方面利益相对平衡,不留后遗症,使之能够在正式成立后正常有效运转,欧盟的建设者们不得不遵循“治乱世,用重典”的原则,在准备阶段即设立一个较严格的入围标准。这从当时欧共体中不少成员国因经济状况与马约的各项标准相差甚远,不得不付出巨大努力甚至牺牲以争取按期达标;60%的债务率标准过于严格以至不得不设一个附加条款予以变通;以及希腊在进入第三阶段时仍未达标以至被欧盟按“宁缺毋滥”的原则拒之门外的情况即可见一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就实现财政可持续性来说,马约标准是一个具有相当安全系数的标准。  第三、按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影响扩张性财政政策可持续性的最重要因素并不是当期的赤字率和债务率水平本身,而是未来时期财政的偿付能力,而偿付能力又是由未来时期的利率水平和经济增长率之间的关系决定的。经济学家们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度量方法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把经济增长状况作为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核心因素。经济增长速度高,财政对赤字和债务的承受能力就高,反之,如经济增长速度很低,财政对赤字和债务的承受能力就很低。经济增长状况如此重要,却被排除在马约的各项聚合标准之外,一个可能的解释就是当时世界经济正处于七十年代以来的最低点,1991年的产出仅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同时欧共体各成员国间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差很大,整体水平也不高,而且前景不明,即在第三阶段能达到什么水平难以预料。在这种不乐观情况下出台的马约标准,自然也应具有较高安全系数的特点,但同时也给该标准打上了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  第四、在欧共体讨论建立经济货币联盟时,因欧洲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通货膨胀率一直较高,1974-1983年平均高达10.6%,1984-1992年有所降低,但仍达5%,均远高于美国和日本同期的通货膨胀率,因此抑制通货膨胀一直是一个最重要的核心问题。要求成员国财政状况稳定之所以被欧共体列为加入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标准之一,就是从抑制通货膨胀的角度出发的。  在这一标准的提出进程中,德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历史上曾发生恶性通货膨胀,整个金融体系被摧毁,战后德国中央银行在法律上一直具有独立地位,不受政府干扰,其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反通货膨胀。这种模式成为德国货币政策稳定,马克长期坚挺的重要原因。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德国担心如果成立后的欧洲中央银行不能抵御各国政府的种种政治性考虑的影响,就很难有效抑制通货膨胀。因此,德国首先坚决主张欧洲中央银行必须以德国模式为准,用法律形式明确保障其独立性,并以此作为同意建立经济货币联盟的先决条件。欧共体原先曾将注重抑制失业的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与德国中央银行并列为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参照模式,但由于德国的坚持,经过讨论,大多数成员国接受了德国的主张,把保持物价稳定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  德国认为,为了抑制通货膨胀,仅有了独立的、把稳定物价作为首要目标欧洲中央银行还不够,还必须同时控制各国财政赤字。因为如果听任赤字国大量举债,则有可能导致市场利率水平上升,最终形成要求欧洲中央银行放松货币政策的压力,引起通货膨胀。为此,德国坚决要求确立财政纪律,明确对财政赤字“约束规则”,并力主制定对赤字国的具体“制裁措施”。对德国的这一主张,意大利、希腊等高赤字成员不愿接受,法国也曾认为难以界定赤字水平合理与否的标准,英国更是直接反对由欧共体出面直接控制各国财政。然而,经过长时间争论,成员国最终接受了德国的建议,同意在建立经济货币联盟的最后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对各国财政实施某种监管权,成员国应定期向欧委会报告财政情况。如果欧盟财长理事会以特定多数认定某国财政赤字确属“过度”,可以通知当事国采取措施消减赤字。这里所谓的“度”的标准也就是马约标准。若对方置之不理,欧共体有权实行制裁。  以上分析表明,马约标准的提出与抑制通货膨胀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因此,当一个经济运行在通货收缩期时,以抑制通货膨胀为己任的马约标准就成为了一个具有很高保险系数的财政可持续性标准。换句话说,在通货收缩的情况下,财政不仅应当,而且是可以承受比马约标准更高的赤字率和债务率的。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欧洲经济货币联盟之内,各成员国不仅因统一货币的实现完全丧失了单独实行某种货币政策的权力,而且因马约标准的制约还部分地丧失了施行更加灵活的财政政策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均已“沦为”“准地方政府”。对我们所关心的马约标准的性质来说,这是一个最具有实质影响的因素。一般的财政理论认为,在分层次的政府结构中,稳定职能应当归于中央政府而不是地方政府。因为如果一个地方政府企图通过赤字政策刺激地方需求时,可能会产生许多问题。例如,由于地方经济是开放的,地方政府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很可能因进口渗漏而达不到预期效果,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又如,地方政府为赤字融资所负的债毫不含糊是要还的,但其本身的融资渠道和所掌握的资源往往又十分有限,因而其财政风险往往比较大。比起拥有货币发行权、掌握重要税收大权和其它重要资源的中央政府来,地方政府的赤字率和债务率即使与中央政府相当,二者的财政风险程度也是有天壤之别的。当中央政府没有义务为地方政府偿债时更是如此。在实践中,许多国家对地方政府均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财政风险控制标准,如我国预算法根本不允许地方政府出现财政赤字,美国对州及市、镇等地方政府也规定了严格的控制线,但对中央财政却往往给予大得多的活动空间,其原因就在这里。正因为如此,我们说中央财政所拥有的可持续能力或稳定能力要远远高于地方财政,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安全线”或“警戒线”应当是完全不同的。从马约标准产生的进程看,该标准是为在某种程度上已“沦为”“准地方政府”的欧盟成员国制订的,自然也应具有较高的安全系数。  综合以上几点分析,我们认为,如果一定要用赤字率和债务率来描述财政状况的可持续性的话,那么马约标准是一个在特殊历史条件下,针对“准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系数很高的风险控制标准。这个标准的安全系数是如此之高,以至欧盟自己也无法完全严格执行,不得不采取一些变通做法。因此,对社会经济条件各不相同的其它国家而言,该标准显然难以成为具有广泛适用性的国际标准。对一个大国的财政整体来说,其适用性更值得考虑。

如何评价《马约》规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参考值的政策效应

8. 如何把握债务增长,经济增长和区域风险的平衡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从全国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协助这些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充满活力的市场机制、增强政府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这些区域的经济结构调整,力争早日结束区域性经济衰退。
  二是在统一城镇化发展的前提下,要因城而异,制定差别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要着力推进均衡发展和协调发展,缩小区域性地区差距和城乡差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产业发展带动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引导人口流动,要因城而异,制定差别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缓解房地产市场严重分化的局面,化解局部城市的潜在泡沫风险。
  三是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把握好经济增长与债务增长的平衡,提高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既要把防范大规模失业风险作为经济增长的底线,实事求是地评估经济增长的需要与可能,提高社会政策托底能力,稳定中高速经济增长预期;也要把防范债务危机作为债务增长的底线,加大政府债务“开正门”的力度,使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显性化,提高债务透明度,降低债务成本,,增强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
  四是巩固供给侧改革成果。提高环保标准,堵住高污染产能重新开工的口子;加大企业合并、企业改革力度,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产能建设体制机制;做好转岗再就业帮扶工作,提高落后产能的劳动力成本,阻断落后产能劳动力走回头路。
  五是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落实G20会议成果。今后应继续在国际产能合作、国际货币制度安排、外汇市场沟通与协调、国际投资谈判、推进结构性改革、技术创新等领域深度合作,推动落实G20会议成果,为我国经济发展拓展国际空间,创造好的国际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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